一、协议离婚:需回一方户籍地办理
1.核心条件:
双方必须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可在异地直接办理。若双方均离开户籍地,需回原户籍地办理,部分地区试点跨省通办。
2.办理流程:
签订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明确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条款。
提交申请: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冷静期:自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场领取离婚证。
领取证书:经审查符合条件后,婚姻登记机关发放离婚证,婚姻关系解除。
二、诉讼离婚:可在异地法院办理
1.管辖法院确定:
一般情况: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特殊情况:
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原告可在自己住所地法院起诉。
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无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法院管辖。
证明材料:需提供被告居住证明。
2.办理流程:
准备材料: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感情破裂证据、财产证据、子女情况证明等。
提交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材料,法院审查后立案。
法院调解:法院优先调解,若调解无效且认定感情破裂,准予离婚。
开庭审理:双方举证、质证、辩论,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
判决生效:若判决准予离婚,判决书生效后婚姻关系解除;若不服判决,可在15日内上诉。
一、协议离婚
所需材料:
户口簿、身份证:证明双方身份及户籍信息。
结婚证:确认婚姻关系。
离婚协议书: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照片:部分地区要求提供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居住证:若在非户籍地办理,需提供有效居住证。
二、诉讼离婚
所需材料:
起诉状:写明原告、被告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及证据来源。
身份证明: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结婚证:证明婚姻关系。
证据材料:
感情破裂证据:如分居协议、租房合同、聊天记录、报警记录等。
子女抚养证据:如子女出生证明、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等。
财产证据:如房产证、银行流水、投资记录等。
居住证明:若被告在异地居住满一年,需提供居住证或居委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