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受伤后,老板的责任划分需以法律关系为前提。
若双方构成劳动关系,临时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认定情形,老板需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包括支付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若老板未缴纳工伤保险,则需按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自行支付费用。
若双方形成劳务关系,老板的责任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确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责任。
若老板未提供必要安全保障措施,如未检查设备安全性、未进行安全培训等,需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若临时工未按操作规范作业,如未佩戴防护装备、擅自操作危险设备等,其自身过错可减轻老板责任。
实务中,责任比例需综合双方过错程度、工作性质及风险程度等因素判定。
高风险作业中,老板若未充分告知风险或未提供防护措施,担责比例可能更高;临时工故意违规操作导致受伤的,老板责任可能降至次要地位。
当老板否认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时,劳动者需主动收集证据证明双方符合劳动关系特征。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关系需满足主体适格、人格从属、经济从属三要件,即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由用人单位支付报酬。
实务中,工资转账记录、工作群聊天记录、考勤打卡截图、工作服或门禁卡等物证,均可作为劳动关系存在的初步证据。
若老板以临时工、合作关系为由否认,劳动者需重点证明工作内容的持续性、管理指令的接受性及报酬支付的规律性。
若证据不足,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调查用人单位的用工记录、工资发放台账等材料;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机构将根据双方举证情况综合判定。仲裁裁决后,若对结果不服,劳动者可在15日内向法院起诉。
需注意,劳动关系认定是主张工伤赔偿、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等权益的前提,劳动者应优先通过法律程序确认关系,再主张具体赔偿。
维权过程中,保留与老板沟通的录音、录像等直接证据,可大幅提升胜诉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