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载未达3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二条,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并一次记1分。
超载30%以上未达50%: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未达50%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一次记3分。
超载50%以上: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50%以上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一次记6分。
其他处罚措施:
扣留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超载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并要求驾驶员卸载超载货物,卸载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运输单位责任:运输单位的车辆多次超载且经处罚未整改的,除对驾驶员处罚外,还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货车超载引发交通事故时,保险公司的赔付需分险种讨论。交强险方面,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其赔付范围不因超载而免除。
即使货车超载,交强险仍需在死亡伤残、医疗费用、财产损失等责任限额内赔偿第三方损失。但若事故系驾驶人故意制造或存在醉酒、无证驾驶等法定情形,保险公司赔偿后可向致害人追偿。
商业险的赔付则以合同约定为核心。多数商业险合同将超载列为免责条款,若保险公司能证明超载是事故直接原因或加重了损失,且已通过加粗字体、单独告知等方式履行提示说明义务,则可能拒赔。
反之,若超载与事故无直接关联,如因第三方违规变道导致碰撞,保险公司仍需按合同约定赔偿。此外,若保险公司未对免责条款尽到说明义务,该条款不产生效力,保险公司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为避免纠纷,货车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载重规定,运输企业需加强车辆管理,确保装载符合安全标准。发生事故后,应及时固定证据,明确超载与事故的因果关系,为理赔或诉讼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