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在承揽合同中的地位取决于其与合同双方的关系。如果第三方参与到合同的履行中,例如作为供应商或分包商,他们可能会根据合同条款或者相关法律规定享有某些权益,如获取报酬的权利,并需承担相应的义务,如保证工作质量他们的权利和责任通常不能超出原合同双方的约定范围。此外,如果第三方因合同受到损害,他们可能有权向合同当事人索赔,但这需要具体法律规定或合同明确授权。
1. 按照约定完成工作并交付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的规定,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并且要亲自完成主要工作,除非合同另有约定或者定作人事先同意。
2. 对工作成果质量负责:《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一条规定,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有权要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做、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 保密义务:承揽人在完成承揽工作中了解到的定作人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技术秘密,应当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不正当使用(参见《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4. 赔偿责任:如果因承揽人的过失造成定作人或其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的,承揽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参见《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