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代位权需要满足以下四个主要条件:
1. 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这是行使代位权的基础,如果债权债务关系不存在或者无效,债权人无法主张代位权。
2. 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债权。即债务人应有可代位行使的权利,如到期债权、物权等。
3. 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债务人应当知道其权利并有能力行使,但未在合理期限内采取行动,对债权人的利益构成威胁。
4.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是为了保全其自身的债权。如果债务人虽怠于行使权利,但不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债权人则不能行使代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