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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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

更新时间:2024-05-11

2024年外孙能否成为代位继承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代位继承制度旨在保障家族遗产在直系血亲中的连续传承,即便原定继承人已故,其应得份额也不至于流失至家族之外。具体到外孙作为代位继承人的条件,主要需满足以下几点:

1.被代位继承人(即外孙的父母)必须先于被继承人(即外公或外婆)死亡。

2.外孙本人需为被代位继承人的子女,即属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3.不存在遗嘱排除代位继承的情况。 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指定了遗产分配方式,且未包含外孙在内的代位继承人,则应遵循遗嘱规定。

继承权可否因犯罪丧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权的丧失主要基于以下几种情形:

1.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若继承人在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弃或虐待行为,且情节严重,将可能丧失继承权。

2.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如果继承人通过非法手段影响遗嘱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且情节达到严重程度,也可能丧失继承权。

3.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或者其他继承人的:这是最极端的情况,此类犯罪行为不仅触犯刑法,也将直接导致继承权的丧失。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因犯罪行为可能导致继承权受限或丧失的情况,法律强调“情节严重”作为判断标准,意味着轻微的违法行为通常不会直接影响继承权。

2024年代位继承适用于哪些关系?

1. 直系血亲卑亲属与被继承人的关系:代位继承首先适用于直系血亲卑亲属与被继承人之间的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直系血亲卑亲属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等直系后裔。这些直系血亲卑亲属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尚未出生或者生存但后来死亡的,其子女(即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尊亲属的直系血亲卑亲属)有权代位继承。

2. 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代位继承适用于直系血亲卑亲属因特定原因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直系血亲卑亲属可能因下列原因丧失继承权:

-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 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 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 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 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3. 代位继承人与被代位继承人的关系:代位继承适用于代位继承人与被代位继承人之间为直系血亲关系。具体而言,当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卑亲属因上述原因丧失继承权时,其子女(即被代位继承人)可以依法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应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血亲,如被继承人的孙子女、曾孙子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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