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先,确认征地行为的合法性。征地必须符合公共利益,如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设施等,并且需要经过合法的审批程序,包括公告、补偿安置方案等。
2. 如果认为征地决定违法,可以向当地自然资源部门或者政府提出异议,要求其纠正。
3. 如果异议未得到满意答复,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提起行政诉讼,将作出征地决定的行政机关列为被告,请求法院撤销或变更该决定。
4. 在诉讼过程中,可以提供证据证明征地决定的违法性,如程序瑕疵、补偿不合理等。
首先,被非法征地者应确保了解自己的土地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土地使用权人对其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如果未经合法程序或未给予合理补偿就被征收,这是对物权的侵犯。
其次,征地行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包括公共利益需要、依法批准、合理补偿等原则。如果征地行为违反这些规定,被征地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或确认征地行为违法。
最后,如果在征地过程中遭受损失,根据《国家赔偿法》,被征地者有权要求赔偿。这可能包括土地价值、农作物损失、迁移安置费用等。
根据《土地管理法》和《物权法》,土地使用权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使用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的权利。非法征用土地,首先,其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不受法律保护。其次,如果土地被非法征用,原土地使用权人仍应被视为合法的土地使用权人,其权益应得到保障。在这种情况下,土地使用者有权要求停止非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获得相应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