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中,供养亲属抚恤金是针对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包括子女。如果父母因工伤去世,子女符合条件的,可以依法申请并享受这些待遇。
1. 工伤抚恤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可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此外,还有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后者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具体比例依据亲属关系和生活依赖程度确定。
2. 退休抚恤金:根据《社会保险法》和《企业年金办法》等相关规定,退休人员去世后,其遗属可领取一次性抚恤金,通常是退休金的20个月。具体数额可能因地区政策有所不同。同时,如果退休人员参加了企业年金,其家属也可能获得额外的年金抚恤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这里的“近亲属”主要指配偶、父母、子女。在没有这些直系亲属的情况下,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也可以视为抚恤对象,但需提供无直系亲属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