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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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

更新时间:2024-06-12

公示程序中股权转让价格如何确定?

1. 协商定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转让价格由股东们自行约定转让方和受让方可以通过协商来确定股权转让的价格。

2. 评估定价:如果股权转让涉及到国有资产或者有特殊要求的公司,可能需要按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等规定,通过专业的资产评估机构对股权价值进行评估,以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

3. 公开市场定价:在公开市场上,如股票交易所,股权转让价格则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遵循《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2024年股权转让公示期限有何规定?

股权转让公示期限的规定主要涉及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类型的公司。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时,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这一过程需要通知到所有股东,但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具体的公示期限在实际操作中,通常会在股东会决议或者公司章程中设定一定的公示期,以便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其公示期限主要体现在证券交易场所的相关规则中。例如,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减持股份时,需提前公告,且公告期限一般为三个交易日。此外,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每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新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若新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首先,公司可以要求该股东继续履行出资义务,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或者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其次,如果该股东在经催告后仍不履行出资义务,公司可召开股东会决议解除其股东资格。此外,对于因其未履行出资义务而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部分,其他股东在其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其承担连带责任后,有权向该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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