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和音频资料可被视为视听资料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视听资料是法定的证据种类之一。在处理婚内暴力案件时,如果这些资料能清晰、完整地记录下暴力行为的过程,且来源合法,未经篡改,那么它们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重要依据。法院会结合其他证据,如医疗记录、警方报告、目击者证词等,来综合判断证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婚内暴力,又称家庭暴力,是法律明确禁止的行为。受害者有权收集证据以保护自己的权益。证据的收集应当尊重个人隐私权,不能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如非法窃听、偷拍等行为是不被允许的。同时,受害者可以寻求警方、社区、法院等机构的帮助,这些机构会提供合法的证据收集方式。
遭遇家暴的配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保护和救济。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实施家庭暴力的当事人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其中包括了要求施暴方接受心理治疗等内容。此外,《婚姻法》也强调夫妻双方应互相尊重、和睦相处,对于存在家暴问题的家庭,通过心理咨询等手段促进矛盾化解、关系修复是符合法律精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