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家庭暴力是严重侵犯人权和家庭和睦的行为,受害方有权寻求法律保护。对于涉及子女抚养权的问题,法院会以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原则。如果家暴行为对孩子的成长产生负面影响,法律允许并支持改变抚养环境,将孩子交由能够提供安全、健康生活环境的一方抚养。
家暴行为在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进行规制。根据该法,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方式,对身体、精神等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如果家暴行为导致受害者轻伤以上的结果,或者频繁、持续地实施家暴,严重破坏家庭和谐,甚至威胁到受害者的生命安全,那么这种行为可能构成刑法中的故意伤害罪、虐待罪等。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家暴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形式:一是对家庭成员进行身体上的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等;二是对家庭成员进行精神上的摧残,如经常性的谩骂、侮辱、恐吓等;三是忽视、遗弃家庭中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此外,经济控制、性暴力等也被视为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