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得结婚。”这意味着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伯叔姑姨舅、侄子侄女等近亲之间不能结婚。如果有人违反这一规定,他们的婚姻将被视为无效。此外,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发现申请人属于禁止结婚的情形时,应不予登记,并告知其理由。
根据《婚姻法》第七条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得结婚。”这里的直系血亲包括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曾祖父母与曾孙子女等;旁系血亲则包括兄弟姐妹、伯叔姑姨舅、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等。这意味着,如果两个人是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他们在我国是不能合法结婚的。
根据《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得结婚。”这里的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祖父母孙子女等,旁系血亲则包括兄弟姐妹、伯叔姑姨舅等任何在境内的公民,如果试图与他们的直系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都将被视为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