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的时效主要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的调整。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交通事故的受害者或其家属应当在事故发生后三年内提起赔偿诉讼。
索赔权的行使通常受到《民法典》的约束。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超过这个期限,权利人虽然仍可以提起诉讼,但对方当事人有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一般不再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如果未在法定时间内主张索赔,可能丧失法律强制保护的权利。
死亡赔偿金是根据《侵权责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计算的。死亡赔偿金的计算通常包括丧葬费用、被抚养人的生活费、死亡赔偿金(即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这些费用的计算都是从受害人死亡这一刻开始,因为这是实际损失发生的时间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