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员工(主要是指男员工对妻子的生育陪护假)在有需要时有权申请陪护假这些规定并未明确指出是否可以未提前通知就休假。通常,员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或公司规定提前申请假期,经过雇主同意后才能休假。这是因为雇主有权了解并调整工作安排以应对员工的缺席。如果未提前通知,可能会违反劳动合同中的义务,可能导致雇主采取纪律处分。
陪护假主要是为了支持和照顾生病或者需要特殊关怀的家庭成员,尤其是配偶在生育期间的男性员工。陪护假的设立并非由国家层面的劳动法直接规定,而是由各地的地方性法规或政策来决定具体假期的天数和适用条件可能会在不同省份有所差异。通常,陪护假会被视为带薪假期,员工在享受陪护假期间应享有正常的工资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其中包括陪护假。如果雇主拒绝给予员工应得的陪护假,或者在员工休陪护假期间降低其工资待遇,甚至因此解雇员工,这些行为都可能侵犯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构成了劳动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