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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

更新时间:2024-04-29

第三人侵权,原告能否同时起诉两者?

在侵权责任法中,如果第三人的行为导致了损害,原告(即受害者)有权向该第三人提出索赔。同时,如果存在其他责任人,如监护人、雇主或管理者等未能尽到应有的监管或保护义务,原告也有权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原告可以选择同时起诉第三人和这些责任人,因为他们都可能对损害的发生负有责任。

2024年过失侵权和故意侵权举证责任有何差异?

1. 过失侵权举证责任:

过失侵权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或未能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导致他人权益受损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过失侵权案件中,受害人需对以下几点进行举证:

(1)行为人的行为违法性:即行为人实施了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的行为;

(2)损害事实的存在:受害人需证明其实际遭受了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

(3)因果关系:即行为人的违法行为与受害人的损害之间存在直接因果联系;

(4)行为人的过失:受害人需证明行为人在实施行为时未尽到与其身份、职业、环境等相适应的合理注意义务。

在过失侵权案件中,举证责任主要由受害人承担。这是因为过失是行为人的内心状态,受害人难以直接证明,只能通过间接证据如行为人行为的不合理性、违反行业标准、未遵守法律法规等来推定其过失。

2. 故意侵权举证责任:

故意侵权是指行为人明知其行为会侵犯他人权益,或者放任损害结果发生仍实施该行为。《民法典》第1189条规定:“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对于故意侵权,受害人需要证明以下内容:

(1)行为人的行为具有违法性;

(2)损害事实的存在;

(3)因果关系;

(4)行为人的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行为会导致他人权益受损,或者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持放任态度。

在一般情况下,故意侵权的举证责任同样由受害人承担当某些事实明显有利于行为人且只有行为人才能提供相应证据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7条关于“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法院可以要求行为人提供证据,否则推定受害人主张的事实成立。例如,在涉及商业秘密泄露的案件中,若行为人无法合理解释其掌握的商业秘密来源,可能被推定为故意侵权。

2024年被告是否可以追责第三人?

根据民事诉讼法,被告有权提出反诉,如果这个反诉是针对同一事实和理由,且与原诉有直接关联的。此外,如果被告认为有其他个人或单位应对案情负有责任,他们也可以申请法院追加该人为共同被告。这是为了确保所有可能的责任方都能在诉讼中得到公正的处理,避免判决执行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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