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赔偿请求权的除斥期间并非普遍适用。通常,我国法律更关注的是诉讼时效,即权利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可能会影响其胜诉权,但并不会直接导致权利消灭。例如,《民法典》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某些特定类型的合同或侵权行为可能会有特别的时效规定。
预期利益损失,也被称为可得利益损失,是指因违约或侵权行为导致的,当事人预期可以获得但实际未能获得的经济利益。在合同法和侵权责任法中,对于损害赔偿的规定不仅包括直接损失,也包括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通常被视为间接损失的一种这种损失必须是合理的、确定的,且与违约或侵权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否则可能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而对于连续性侵权行为,如环境污染、长期拖欠租金等,诉讼时效通常从侵权行为终止之日起算,因为这种情况下,权利人的权益损害是持续性的,只有在侵权行为停止后,损害状态才能确定,权利人才能明确其权益的具体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