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团或聚众犯罪活动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其他积极参加的,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这表明,首要分子不仅对其直接实施的犯罪行为负责,还需对其组织、领导的犯罪集团的所有犯罪行为负责。
首要分子虽然在犯罪中通常承担较大的刑事责任,但如果他们在犯罪活动中仅起到了次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的规定,应当按照其实际行为和罪责进行评价。在量刑时,法院会考虑其具体作用、犯罪情节、危害后果等因素,可能会减轻其刑罚。如果其行为更接近于从犯,甚至可能按照从犯的法律规定处理。
首要分子的定义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该条款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这里的"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就是首要分子的定义,他们对整个犯罪活动有决定性影响。
而"组织者"这个概念虽然在刑法中没有明确的定义,但通常出现在诸如非法集会、非法游行示威、传销等特定犯罪活动中,他们负责策划、安排和指挥犯罪行为,但其地位和影响力可能不及首要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