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许经营合同中,双方都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都可能导致法律纠纷。如果特许人(即授权方)违反合同,如未提供约定的支持和服务,可能需要赔偿受许人(即被授权方)的经济损失,并可能面临违约金的支付。反之,如果受许人未按约定使用特许权或支付相关费用,也需承担相应责任。此外,严重违约可能导致合同被解除,且违约方可能需要恢复原状,即返还从合同中获得的利益。
1. 特许人资格: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特许人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具备成熟的经营模式。此外,特许人还应在商务部备案,取得特许经营备案证明。
2. 被特许人资格:被特许人主要需要具备合法的经营主体资格,如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等,且应具有相应的资金、人员、场地等经营条件。
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特许经营合同期限由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协商确定,没有法定最短期限或最长期限的限制。但实践中,通常会结合特许项目的性质、规模、投资回报期以及市场预期等因素来确定合理的期限长度。此外,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续约条件及程序,确保在符合一定条件下,被特许人在合同期满后有优先续约的权利。同时,在特许经营期间,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除非合同中有明确规定或者出现法律规定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