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行政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第60条,对涉嫌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外国人,可以依法采取拘留审查措施。
2. 调查:公安机关会对被拘留的外国人进行调查,确认其违法行为。
3. 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34条,公安机关在确认违法事实后,有权作出驱逐出境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4. 申诉:被决定驱逐出境的外国人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
5. 执行:驱逐出境决定生效后,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并通知当事人的国籍国领事馆。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在我国领域内犯罪的外国人,适用我国刑法。如果被判刑,执行完刑罚后,司法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对其采取驱逐出境的措施。这表明,外国人在华犯罪并被定罪判刑后,并非自动驱逐出境,而是由执法机关依法审慎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0条,"对于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应当保障外国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辩护和其他诉讼权利"。同时,《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在我国具有法律效力,其中第36条规定了领事官员对其本国国民在接受国被逮捕、监禁或其他形式拘禁时的探视权、通知权等。在实际操作中,一旦外籍人员在我国境内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情况报告给省级公安机关,由省级公安机关通知该外籍人员国籍国驻华使领馆,除非该外籍人员明确表示拒绝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不宜通知。此外,外籍罪犯有权请求与本国领事官员会面和通信,以便得到必要的领事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