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物权法》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筑物的设计和建设应当尊重相邻权,不得无理妨碍他人的通风、采光、日照等权益。您的邻居在建设过程中,如果没有遵守这些规定,导致您的房屋通风受到严重影响,那么他们的行为可能构成了侵权。
根据《民法典》第89条,不动产权利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和保护不动产,不得滥用权利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这表明,尽管业主有权使用自己的土地,但必须以不侵犯他人权益为前提。此外,《民法典》第923条明确了相邻关系的规定,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排水、通行等问题。如果邻地建设影响了正常的排水,就违反了这一原则。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居民享有在其建筑物内获取适当日照、采光的权利,这是居住环境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法律保护。当邻居新建、改建、扩建房屋等行为导致你家原有的采光条件被严重破坏,构成“相邻关系”纠纷。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可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