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法》第三十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意味着,只要这些单位在执行其职能过程中,故意或过失实施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就可能构成单位犯罪。单位犯罪的主体并不仅限于营利性组织,也包括非营利性的事业单位和公共团体。
1. 犯罪主体:自然人犯罪的主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而单位犯罪的主体则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法人组织。
2. 刑事责任的承担:自然人犯罪,刑事责任由个人承担,可能涉及罚金、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而单位犯罪,刑事责任通常由单位承担,表现为罚金,同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可能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处罚方式:自然人犯罪的处罚方式多样,包括主刑(如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和附加刑(如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单位犯罪则主要以罚金为主,对个人的处罚通常限于职务犯罪中的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253条的规定,如果单位实施了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应当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这里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通常是指决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则包括执行者或者积极参与者。对于罚金的具体数额,刑法并未明确规定,一般由法院根据单位的违法情节、获利情况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