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的规定,非法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侵入其他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行为人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也将依照此条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非法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7条之规定,“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非法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行为。
具体而言,非法控制计算机系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行为:(1)未经授权入侵并控制他人的计算机系统;(2)在被授权范围内滥用权限,超出了授权控制计算机系统;(3)制作、传播专门用于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