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的规定,遗嘱人有权自由处分其个人财产,但必须合法且不得违反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遗嘱中未列明的财产,如果遗嘱人没有明确表示排除法定继承,那么这部分财产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如果遗嘱人有明确的意愿不将这部分财产留给法定继承人,而是赠与给他人,这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否则这部分财产仍会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遗产的处理主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立遗嘱或者遗嘱无效,那么遗产将按法定继承处理。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是: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那么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参与继承。在同一批次的继承人中,遗产通常平均分配,但也可以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决定不同的分配比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1133条,公民可以立遗嘱处分其个人财产如果遗嘱中存在遗漏的部分,民法典第1140条规定,遗嘱人未处分的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如果遗嘱人没有对所有财产进行分配,那么剩余的财产将按照法定顺序由其亲属继承。法定继承顺序一般为配偶、子女、父母,如果没有上述亲属,则由其他近亲属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