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各项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有详细规定。
当患者和医疗机构就医疗事故达成赔偿协议时,这份协议通常会详细列出赔偿金额、责任范围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协议明确规定了所有问题已经解决,那么在法律上,这可能被视为患者对医疗事故的全面和最终的解决方案如果协议中未涵盖所有相关问题,或者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情形,患者可能仍有权提起诉讼。此外,如果新的损害事实或损失在协议签订后出现,患者也可能有权寻求额外赔偿。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若医疗事故赔偿协议在订立时存在以下情形,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 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例如,如果发现医疗机构在签订赔偿协议时隐瞒了重要事实,导致患者或其家属对赔偿数额的理解产生重大误解,或者协议内容明显偏向于医疗机构,显失公平,那么患者有权依据上述规定要求重新谈判和修改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