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请财产保全:在债务纠纷发生前或发生后,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保全,防止其转移或隐匿财产。这是防止资产恶意转移的首要步骤。
2. 提起撤销权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如果债务人在明知有债务未清偿的情况下,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这些行为。
3. 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债务人已被判决需偿还债务,但拒绝履行,债权人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债务人的财产。
1. 定期审查财务报告: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定期提供财务报告,以了解其经济状况和偿债能力。根据《合同法》第210条,债权人有权了解债务人的履行能力情况。
2. 查询信用记录:通过合法渠道查询债务人的信用记录,如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可以了解其偿债历史和信誉状况。
3. 设定担保:在贷款或交易时,可要求债务人提供财产抵押或保证人,一旦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担保物或保证人将承担偿债责任。这符合《物权法》和《担保法》的规定。
4. 法律手段:如果发现债务人可能丧失偿债能力,债权人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申请财产保全或提起诉讼,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当债务人宣告破产后,法院会指定破产管理人来处理债务人的财产。债权人应尽快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提供相关的债权证明材料。破产管理人会对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确认后的债权将按照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进行清偿。
在破产财产的分配上,法律规定了优先债权和普通债权的区分。优先债权(如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税款等)优先清偿,剩余的财产再用于清偿普通债权。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债权人只能按比例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