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协议是一种合同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此外,如果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另一方可以根据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行使法定解除权。例如,如果许可方未按照协议提供应有的服务或产品,被许可方可能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样,如果被许可方严重违反协议,许可方也可能有此权利。
根据《合同法》和《专利法》的规定,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旦签订,除非有法定的解除情形(如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或者合同中约定了单方解除权,否则任何一方不能随意撤销。在专利许可合同中,如果许可方或被许可方想要终止合同,通常需要提前通知对方,并可能需要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1. 第三方侵权情况下,如果因专利权存在瑕疵或无效而导致第三方侵权诉讼,专利权人通常应对被许可人因此产生的损失承担责任。同时,被许可人在合法使用专利技术过程中遭受第三方侵权时,有权要求专利权人协助维权,且若专利权人怠于行使诉权,被许可人有时也可自行提起诉讼。
2. 若是被许可人超范围使用、非法转让或许可专利技术导致侵权,被许可人应当对由此产生的侵权责任独立承担责任,并可能需要赔偿专利权人的损失。
3. 双方在签订许可合同时,可以明确约定侵权责任的分担方式,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即可作为确定侵权责任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