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保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财产保全,即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等,防止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二是行为保全,如禁止债务人转让特定财产或者进行可能减少偿债能力的行为。通过这些方式,债权人的权益得到了法律的保障,提高了债务清偿的可行性。
债务保全程序的启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首先,必须存在明确的债权债务关系,且债权人的权益可能受到威胁;其次,债务人有逃避债务或转移财产的可能,这通常需要债权人提供相关证据;最后,债权人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请,并缴纳相应的保证金。
当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在接到申请后,会依法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调查,并采取必要的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