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夫妻离婚财产法院是怎么判的?律师解答子女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导读:当今社会,离婚率逐渐上升。夫妻离婚时,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和照顾子女的原则作出判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承担较多抚养子女、照顾老人义务的,可以向另一方要求补偿。那么夫妻离婚,财产法院是怎么判的?子女离婚财产如何分割?为了帮助你更好的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大律师小编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梳理。让我们来看看。
一、夫妻离婚,财产法院是怎么判的?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财产和权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财产:银行存款(包括工资、经营性收入、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破产安置费)、现金、房产、机动车、股票、公司股权、债券、知识产权收入、债权、贵重字画、各种金饰及家具、家用电器及设施等。
(2)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
1、遵守协议,包括婚前财产协议和婚后财产协议(如AA制)。
2.平均分配,即没有特别财产约定时,夫妻共同财产各占50%;3.考虑到弱者和女性的权益,弱者是指以下几种情况:比如离婚后生活困难;一方患有疾病;离婚是因为第三者的介入,因为那一方有过错,相对来说,另一方处于弱势;离婚是男方的暴力行为造成的,女方是弱者。有弱者的情况,在分割财产时,要在平均分配的基础上适当向弱者倾斜;4.离婚时,一方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另一方可以分割或者少分割。
(3)对于一方婚前已实际抵押的房产,婚后共同支付抵押款的房产分割,原则上应以离婚时的房产评估价格为分割基数,计算共同抵押款占整栋楼本息的比例。这个比例乘以房地产评估价格得到的数据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权利,这部分权益在离婚时应该分割为夫妻共同财产。抵押人应先向对方支付50%的权益对价,才享有该房地产的全部产权。
二、子女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按照民法典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平分,与子女无关。如果另一方有法律上的过错导致离婚(比如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要求有过错的一方少分,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三、男女离婚财产如何处理?
男女离婚财产为共同财产的,可以协商平均分割;属于个人财产的,不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本着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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