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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婚前购买房产离婚怎么分?婚前个人财产分割主要有哪六种情况?

深圳离婚财产诉讼律师 2022-03-17    人已阅读
导读:很多人结婚前都会选择买新房作为自己的婚房。对于这样一套婚前购买的房产,如果婚前购买房产离婚怎么分?婚前个人财产分割主要有哪六种情况??为了帮助你更好的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大律师网小编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梳理。让我们来看看。

  一、婚前购买房产离婚怎么分?


  婚前购买的房产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一方婚前还房贷,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的房产;一种是一方婚前首付房贷,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产。
  购房人婚前购房时支付的首付款和个人婚前偿还的贷款,该房产属于购房人个人婚前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时原则上不允许分割,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偿还的贷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离婚财产分割时,可以由双方协商,也可以由法院判决。
  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房屋等不动产的产权认定应当以产权登记为准。

  二、婚前个人财产分割主要有哪六种情况?

  一、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房产,如果是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并取得了产权证,则属于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配偶另一方无权分割个人财产。所以,这种情况下,离婚时婚前财产不会分割。
  第二,如果房产的房产证是夫妻双方共有的,那么该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应当根据《民法典》和《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解释》的规定,采用共同财产分割的方式进行分割。
  第三,婚前一方支付了全部房款,婚后却取得了产权证。本案中,由于一方在婚前支付了全部房款,购房交易已经完成,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履行完毕。即使婚后取得房产证,也不应认定为共同财产,离婚时也不会分割。
  第四,房产是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交的首付,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再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针对这种情况,按照法律规定,离婚时,财产应该由离婚双方自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做出判决。法院可以把房子判给登记在册的产权人,得到房产的一方要补偿另一方共同偿还债务的部分和增值部分。
  第五,婚前财产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购买的,但产权证只登记在一方名下。这种情况下,登记产权一方在离婚时承认属于共同出资的,按共同财产分割;如果不承认对方有出资,未登记的一方没有证据证明其有出资,那么财产归登记的一方,另一方会得到补偿。
  第六,房产是一方父母婚前购买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所以房产属于登记人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3.婚前房产分割的条件是什么?
  婚前财产分割:
  (1)婚前一方出资,以个人名义买房,另一方未出资。即婚前一方以个人名义签订购房合同、支付定金、支付房款,另一方既未出资,也未在房产证上办理产权登记。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双方已经共同居住在该房屋内,该房屋仍应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2)婚前以一方名义买房,双方出资。即婚前一方以个人名义签订购房合同,以个人名义进行产权登记,但购房双方均有出资,但由于种种原因,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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