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离婚纠纷如果撤诉可以起诉多久?离婚撤回后还能再起诉吗?
导读:离婚诉讼的撤诉申请需要走司法程序。离婚纠纷当事人申请撤回离婚诉讼时,需要写明申请人的个人信息、撤诉请求和理由,并在最后一段写明申请人姓名和申请日期。在撰写离婚诉讼撤诉申请书时,他们还需要注意称谓。如果离婚撤回后还想再起诉,需要等到半年后。接下来深圳婚姻律师在线咨询带来相关内容。
一、离婚纠纷如果撤诉可以起诉多久?

因为离婚案件涉及个人身份,当事人撤诉的情况相当普遍。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如果没有新的情况或新的理由,我国法律规定的六个月起诉不予受理。所以起诉后撤诉,只能等半年再起诉。
特别说明:作为离婚案件的原告,如果你真的打算解除婚姻关系,建议你对撤诉要慎重,因为在离婚案件中,解除婚姻关系的最终判决是以感情破裂为基础的,一旦撤诉,重新起诉时还是要再次提交感情破裂的证据。撤诉会增加你的诉讼时间和费用,所以要慎重。
离婚撤回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79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部门可以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实已经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二、离婚撤回后还能再起诉吗?
离婚撤诉后,可以重新起诉,但对离婚案件的撤诉和重新起诉时间有一些特殊规定。
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照撤诉处理的,原告就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的情况或者新的理由,在六个月内提起诉讼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根据上述规定,提起离婚诉讼的原告可以撤诉。是否批准撤诉由法院决定。如果法院同意撤诉后没有出现新的情况或理由,原告可以在6个月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当然,这6个月的限制并不涉及对方,即对方可以随时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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