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效判决什么时候生效?

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的效力是一审终审。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法院判决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上诉。但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可以调解,当事人也可以对判决提出上诉。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三)如果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即近亲结婚;
(四)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疾病,婚后未治愈的。
人民法院审理撤销婚姻案件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宣告婚姻无效。无效婚姻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一审、终审的上诉或申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无效婚姻可以退彩礼吗?
如果婚姻无效,彩礼不必退还。《民法典》中没有关于无效婚姻能否请求返还彩礼的规定。如果对彩礼返还有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实践中,婚姻无效,符合《民法典(一)》婚姻家庭司法解释第五条规定,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第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部分适用问题的解释(一)》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经查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以双方离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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