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离婚后子女可以继承财产吗?如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
导读: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通过协议或者诉讼解除婚姻关系时,需要处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债务等问题。大多数情况下,他们会选择把财产留给子女。那么离婚后子女可以继承财产吗?如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接下来深圳婚姻抚养继承律师简单介绍一下离婚后子女如何继承财产。欢迎阅读,希望能帮到你。
一、离婚后子女可以继承财产吗?

遗产的继承和分配与当事人父母是否离婚无关。离婚后,原配偶没有继承权,但离婚并不终止子女之间的关系,子女仍享有法定的继承权。只有法定的继承权,如果父亲有遗嘱,就按照遗嘱执行。如果孩子缺乏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来源,就需要保留必要的份额。婚生子女、继子女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父母、继父母的遗产。
二、如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
因为未成年人不知道如何实现自己的权益。因此,在继承关系中,应当特别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
1、在法定继承中,由于未成年人没有独立的生活来源,不具备与成年人同等的劳动能力,依法对未成年人的继承份额给予特殊照顾。为了维持他们的生活,确保他们健康成长,在分配遗产份额时应给予适当照顾。在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中分割遗产时,如果继承人基本相同,一般可以平分。但是,未成年继承人应该得到照顾。适当照顾的标准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实际需要和当地人民的一般生活水平确定。
2、遗嘱继承中,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被继承人生前遗嘱处分财产的,应当为未成年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嘱剥夺未成年法定继承人继承份额的,应当宣告遗嘱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保障未成年继承人相应的继承份额。
3、以强制力保障成年人的合法继承权。对于侵害未成年人继承权以及涉及未成年人继承权的纠纷,被诉法院应当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正确适用法律,依法作出判决。其他当事人不履行判决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依法强制执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继承权的享有和实现。
4、父母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仍依法享有父母双方的继承权,这一继承权的实现受法律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以下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如果第一顺序没有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称兄弟姐妹,包括有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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