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女方起诉离婚要多久男方才会不同意?女方离婚,男方不同意该怎么办?
导读: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其中,协议离婚也称自愿离婚,即适用于双方自愿离婚,而诉讼离婚适用于一方在申请离婚或离婚时对财产、子女等问题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况。那么女方起诉离婚要多久男方才会不同意?女方离婚,男方不同意该怎么办?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们整理了深圳离婚财产诉讼律师的相关内容。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女方起诉离婚要多久男方才会不同意?

如果是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单方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也可以在被告非户籍所在地但经常居住一年以上的法院起诉。如无重大争议,适用简易程序,一般3个月左右审理完毕。案情复杂的,转为普通程序,6个月左右审理完毕。根据《民法》规定,关系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起诉方不能提供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赌博、吸毒、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等,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这些证据,法院不会判决离婚,检方只能在一审判决生效6个月后起诉。第二次起诉一般会判决离婚。
二、女方离婚,男方不同意该怎么办?
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可以起诉离婚。《民法典》第1079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组织可以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确属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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