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正确认识谁最先提出离婚的问题?谁提出离婚有什么区别吗?
导读: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者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行为。那么,正确认识谁最先提出离婚的问题?谁提出离婚有什么区别吗?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们整理了深圳专业婚姻家庭离婚律师的相关内容。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正确认识谁最先提出离婚的问题?

很多人认为,如果先提出离婚,对方会威胁不同意离婚,这样自己在诉讼中就会处于被动地位。简单来说,他们会因为财产分割而吃亏。其实这种说法没有法律依据。诉讼中的主动和被动取决于证据的收集和法律的适用。法官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事实是有证据证实的。是否批准离婚,以夫妻感情是否真的破裂为准。子女抚养及共有财产分割方案也是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做出的,与谁先提出离婚无关。
二、谁提出离婚有什么区别吗?
谁提出离婚并不重要。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男女双方要求离婚的,有关部门可以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实已经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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