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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离婚房产怎么分?北京律师解答财产股权怎么分割?

北京婚姻财产房产股权分割律师 2022-03-14    人已阅读
导读:如今离婚率越来越高,财富的分割就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假如作为有限义务公司过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其具有的股权也是离婚时要分割的问题之一,就离婚股权怎样分、离婚股权纠葛怎样办、股票分割的目的,以下由律师为您逐个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协助。

北京离婚房产怎么分?

  一、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子离婚怎么分割

  如果离婚时,争议的房产的产权证还没有发放,人民法院要么告之当事人申请中止审理,待产权证发放下来再作处理;要么先判使用权归属,而后产证下来,再由争议方另行起诉要法院处理。

  未办理房产证

  二、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子如何过户

  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子是不能过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明确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三、房产证未办理产权是否属于业主

  此类人群亦应具备业主身份。现实生活中,房屋买受人在已经合法占有使用专有部分的情况下,仍未依法办理所有权登记的情形大量存在,如果仅以是否已经依法登记取得所有权作为界定业主身份的标准,将与现实生活产生冲突,并有可能对前述人群应当享有的权利造成损害。

夫妻离婚时股权怎么处理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是一种典型的资合性质,因此完全可以按份额平均分割,且不会对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产生影响,而有限责任公司带有明显的人合性质,股东的变化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直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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