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同居三年纠纷不断 男方起诉返还彩礼

大律师网 2014-12-22    人已阅读
导读:日前,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法院利民法庭审结一起婚约财产纠纷,在法官多次调解下,女青年刘某一次性给付同居男友李某彩礼3500元,两家三年来的纠纷就此画上句号。  2006年7月,女青年刘某与男青年李某经人介绍,按农村
日前,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法院利民法庭审结一起婚约财产纠纷,在法官多次调解下,女青年刘某一次性给付同居男友李某彩礼3500元,两家三年来的纠纷就此画上句号。

  2006年7月,女青年刘某与男青年李某经人介绍,按农村风俗举办结婚仪式并同居生活,但两人未到民政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居期间,由于性格上的原因,两人多有争吵,加上女青年刘某一直未孕,三年来,两个家庭因此多有争吵,经过中间人多次说合,两家关系均没有缓和迹象,男方将女方及父母告上法庭,要求女方返还订亲时所送彩礼11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双方按农村风俗举办了婚礼,但两人仅属于同居关系,依照相关法律解释,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女方所收受的彩礼应予返还,但考虑到两人同居三年的事实,法官本着公平原则,对当事人多次进行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上述调解意见。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推荐

更多>>

相关咨询

注册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