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结婚不成 依靠法院索回彩礼

大律师网 2014-12-22    人已阅读
导读:2007年,蒋东(化名)和周思思(化名)经媒人介绍相识恋爱,随后蒋东按老家风俗给周思思见面礼、红包、金银首饰、礼金等彩礼共计49000元,周思思当天写下保证书,保证收到彩礼后就与蒋东结婚。  此后,蒋东发现周思思经

  2007年,蒋东(化名)和周思思(化名)经媒人介绍相识恋爱,随后蒋东按老家风俗给周思思见面礼、红包、金银首饰、礼金等彩礼共计49000元,周思思当天写下保证书,保证收到彩礼后就与蒋东结婚。

  此后,蒋东发现周思思经常与其前男友见面,关系暧昧,又迟迟不愿和自己结婚,最后还和他断绝来往。蒋东向对方索回彩礼未果,最终诉诸法院。

  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周思思签字认可蒋东给付的彩礼为49000元,并保证与其结婚,收到彩礼后周思思断绝与蒋东来往,主动毁约,导致婚姻无法缔结,蒋东给付的彩礼钱应予以返还。鉴于相识期间花了一部分彩礼钱,最终法院判处周思思返还蒋东彩礼28000元。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推荐

更多>>

相关咨询

注册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