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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情形

大律师网 2014-12-24    人已阅读
导读: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情形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结婚登记的情形1、夫妻双方未亲自到场的;2、未达成离婚协议的;3、相应证件、材料不齐全;4、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5、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

  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情形

  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结婚登记的情形

  1、夫妻双方未亲自到场的;

  2、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3、相应证件、材料不齐全;

  4、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5、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离婚申请的情形

  男女双方或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婚姻登记机关,不办理离婚登记:

  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双方均要求离婚,但是子女、财产等问题没有协商一致;

  双方都同意离婚, 但一方拒绝到婚姻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

  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不齐全的;

  一方是精神病人的;

  双方没有结婚登记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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