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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性人离婚看离婚程序

大律师网 2015-01-05    人已阅读
导读:关于离婚的程序,我们又可以说是离婚的形式,也就是说当我们遇到了夫妻感情破裂,需要离婚的时候,我们选择什么样的形式?这是我们今天介绍的主题。那么为了让大家更好的了解关于离婚,有几种形式可供你选择,哪一种形

  关于离婚的程序,我们又可以说是离婚的形式,也就是说当我们遇到了夫妻感情破裂,需要离婚的时候,我们选择什么样的形式?这是我们今天介绍的主题。那么为了让大家更好的了解关于离婚,有几种形式可供你选择,哪一种形式最好?以及采取的这种方式和哪种方式有什么不同?那么我找了一个比较复杂的案例一块儿来介绍一下,关于离婚的程序问题。

  我们这个案例说的是一个变性人的离婚,案例的内容是一个变性人的离婚,我为什么要找这么一个案例?就是通过这样事情,我们来更多的了解它中间涉及的内容,我们案例的男主角,我们叫他奇怪,名字姓奇叫怪,为什么叫他奇怪呢?确实是很奇怪,他生长在一个戏剧的世家,天生就是非常丽质,天生长得非常丽质,那么对待男的一般都叫英俊,对待女孩子一般都叫美丽,长得非常美丽、漂亮,但是我们对他呢,虽然是个男孩,但是我们也称他天生丽质、漂亮,确实长得很漂亮,那么性格也很内向,他的父母从小就把他当成一个女孩养,后来从小就学唱戏,既唱粤剧、又唱京剧,粤剧里面他演宝玉,唱京剧的时候他演花旦。那么长久而之,就养成了一个性格,偏好女性,尤其是对女性的披肩长发、高跟鞋、连衣裙,这些个装束和打扮情有独钟。一心总想着自己有一天也变成个女士,穿上这身衣服,所以他总抱怨自己投错了胎,长得不是时候,怎么是个男的,总想如果我要是个女的就好了,一直拖到了30岁,那么在自己的家长的反复催促和劝阻之下,跟他介绍了一个他的戏迷,一个28岁的一个张小姐,在一起接触以后,三个月就结婚了。

  作为这个奇怪来说,他只是完成了家里的这么一种要求,为了不让更多的人去议论他,那么他就结婚了,那么他在结婚以后,还是那身打扮,还是越来越喜欢朝着女性那方面去追求,所以张女士开始是因为迷恋他的戏,因为他唱的,演技好,因为他表演出色喜欢他,当到了一起以后,这张女士就觉得有点讨厌了,觉得怎么跟这么一位先生成为夫妻,出出进进在一起,越看越别扭。但是她想也可能有个孩子之后就会好,那么他们在一年之后就生了个小孩,生了小孩以后,她本以为可以感动奇怪,这奇怪就可以改变改变装束,因为做了父亲了嘛,责任感加强了,那么为人之父了,为人之夫的,应该是多尽一些义务,但是没想到,他还是一如既往,出门就是浓妆艳抹,完了也是擦脂抹粉,完好还是经常披红挂绿,穿的衣服男不男女不女,所以大致这张小姐是越来越反感,他们的婚后生活可以用一句话来说是同床异梦,各自有着各自的想法,这个奇怪还老做着自己有朝一日一定要变成女士的梦,在1999年春节以后,找了个借口,他以文化交流为由,离开张女士到了深圳,去深发展,那么到了深圳以后,他又经人介绍,就去香港做了个变性手术。经过将近一年的几次手术,彻底的把他的愿望实现了,男性变成女性了,披肩发也留起来了,高跟鞋也穿上了。那么在1999年的年底,有一天一个少妇就敲开了张女士的家门,张女士打开门以后先是一愣,怎么回来一个少妇啊,那么这个奇怪就拿着自己的医学鉴定证明,给张女士说,我现在是女的了,那么咱们俩现在是不是得谈一谈了,我们该分手了。这个张女士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见到了医学鉴定书,确实是女的了。这怎么办啊?面对着一个是叫奇女士,一个叫张女士,两个人在屋子里,开始商谈下面怎么办?这时候奇女士就提出来了,说孩子和财产全归你,你只要同意我们尽快把手续办了,我要以女人的身份再潇洒走一回,这个就是奇女士的想法,女方张女士这时候真的没了主意了,我跟他离还是不离呢?他都变成女的了,那不就等于这男的没了吗?那么这种情况还需要离婚吗?那么她就说,那么我们得上妇联去问一问了,这个情况怎么办?妇联接待了她,她对妇联的回答还有些怀疑,那么又到了律师事务所,问我还有必要再走这一步吗?律师就告诉她说,如果你没有争议,你们双方对财产和孩子问题没有争议,你们可以直接上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离婚手续,如果你们双方对子女问题、和财产问题有争议,那么你们就得诉讼离婚了,这是律师告诉她的。

  后来她回来以后,又继续跟奇女士,奇怪也就是她的丈夫,原来的丈夫,现在是女士,就开始商量,咱们怎么办?这奇女士说,最简单的方法,我什么都不要,就给你,咱俩就去登记离婚就可以了,女方说哪儿能什么都满足你的要求,从结婚到现在,你什么义务都不尽,孩子你也不管,你这儿老想着变女士,你就变了,那你也不能什么都不管呢?不行,我这孩子不要了,我把孩子给你,不到那儿去协议离婚了,所以这种情况下,两个人就决定,说干脆我们去法院,去通过诉讼来离婚,奇怪这时候就到法院起诉了。

  法院受理了这起案子之后,也产生了两种看法,有人就提出来,这个婚姻是两性的结合,但一方的自然属性已经没有了,就失去了婚姻的实质了,实质意义就没有了,那么这个婚姻应该是自然消亡,还需要不需要再判决离婚,这是一种意见。第二种意见就说,不管是不是就是男的变成女的,也不管他现在是什么状况,说只要是婚姻存在,那么都应该有成立就应该有解除,说如果没有解除的情况下,那么他因婚姻产生的财产和孩子问题怎么办呢?那么还是要解除。这是两种意见,还有人说什么呢?那么就即便是要起诉到法院去,也不能叫离婚,因为它自然属性已经没有了,那么可以叫它什么呢?叫双方的财产和孩子纠纷,不叫离婚诉讼,这也是意见之一,所以这里面谈出这几种意见之后,确实大家也在讨论,说这个情况应该办?

  那么法院受理了这起案子之后,先是对他们进行了调解,调解的时候法院先做女方的工作,说你一直都希望抚养孩子,为什么今天到了这儿就抚养了呢?你不抚养孩子是出于对他的气愤还是出于真实的意愿不愿意抚养呢?说如果把孩子交给他抚养,你觉得能抚养好吗?最后在法院的调解之下,张女士同意了,说好吧,我接受法院的工作,我还是自己带孩子,那么法院又做奇怪的工作,说你看你自从结婚以后,你一直没有尽你的夫妻义务,那么在这里头你财产是不是可以放弃,那么经过法院的工作,双方达成了一个一致意见,也就是说协议离婚,孩子归张女士抚养,男方奇怪也就不要任何财产,把所有的财产全给女方,然后折抵成抚养费,他还准备自己在日后的两年之内,再拿出五万块钱,给女方一种补偿,法院觉得这种结局非常好,所以就在当天出具了调解书,调解结案。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就是婚姻关系的成立,它必须符合法定条件,那么它的成立的这个程序,不单单是一个必须经过的登记程序,同时还是一个社会的公式要求,那么他要向社会进行一种公式,然后让所有的人知道你们建立了婚姻关系,而受到法律的保护,离婚也同样是这个,当离婚关系解除的时候,也一定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它也要有一种社会的公式作用,然后起到一个什么?起到一个婚姻关系终止时,所有纠纷以及问题解决的这么一个标志。由于婚姻到此结束,那么其他相关问题也到此结束,有这么一个标志,或者因为离婚而发生开始,是这么一个规定。所以我们说,关于离婚你要经过一定的法定程序才能离,这是我们讲的一个概念叫什么是离婚?

  第二个我们说一下,离婚的特征和它的含义,说离婚它有什么含义,离婚就是离婚,离婚还包含了些什么内容?这些内容是我们一定要清楚的。这里面我们说它有这么几点,一点就是夫妻双方必须是离婚的合法主体和平等主体。因为我要讲这个问题的时候,可能会引发一个什么呢?大家有时候会提出一个问题来,说我要是去离婚的时候,我做原告我吃亏不吃亏,是不是说做了原告就一定要少分东西,做被告就会多分,有没有这一说,这就是我们要说的,我们说首先来讲,它是合法主体又是平等主体,这双方是合法的,是你经过了婚姻登记的合法身份,如果没有合法的身份,只是一种同居关系,或者一种事实婚姻关系,就是说你以夫妻名义对外了,但是你没有办结婚登记手续,这种同居,这种所谓的事实婚姻关系,那是不保护的,如果是这种情况之下,去婚姻登记机关,那根本就不受理,所以我们讲第一点你必须得是合法主体。

  第二个就是说离婚你必须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尤其是协议离婚,那么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的时候,必须要查明双方是不是自愿,到法院去诉讼离婚的时候,即便有代理人的情况下,大家都知道,一般案子我们都会请个律师代理我们去起诉离婚。但是这种情况下,除了不能自己表达意愿的人以外,其他人有代理人也要到法庭来,这是一个法律规定,审理离婚案件不同于其他,其他案件都可以不来,但离婚案子当事人必须要当场,除了你不能表达自己意思之外的这个人,比如说是哑巴,哑巴也可以,他有哑语是不是,但是有些人确实什么都表达不出来,他也不是哑巴,他也不懂哑语,这种情况之下,才能由别人来帮助,你有及特殊情况不能够到庭的,比如说出差了,比如说出国了,那么基于及特殊的情况不能回来的时候,也必须写出书面的材料,来表示你自己真实的意愿,这是我们说,这一点就是说你必须要有真实的,自愿的一种表示,这是讲的离婚里面的一个实质上的问题。

  第三一个就是说,离婚的双方地位平等,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不是说挣钱多的人你的地位就高了,没有钱的人,你当被告你就低了,没有,双方都是一样的,也不存在谁起诉谁吃亏的问题,更不存在一方能说,就把自己的观点强加于对方的问题,这几点都不存在,所以我们说它是地位平等,

  第三个问题我们就说一下,关于离婚的程序,我们刚才在讲这个案例当中,我们发现在离婚的程序上,奇怪和张女士走了两个路子,先去了婚姻的登记机关,采取了协议离婚,后一方反悔以后,又走了一个到法院的起诉离婚。那么在里头,我们就知道了,离婚的程序有两个程序,一个是行政离婚的程序,另一个是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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