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离婚时要求损害赔偿

大律师网 2015-01-05    人已阅读
导读:离婚时要求损害赔偿,离婚时,如果请求损害赔偿,要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向受案法院提供充分的证据。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离婚时要求损害赔偿,离婚时,如果请求损害赔偿,要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向受案法院提供充分的证据。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离婚时要求损害赔偿

  离婚时,如果请求损害赔偿,要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向受案法院提供充分的证据。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其中的“重婚”是指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有配偶的人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情形。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遗弃”,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推荐

更多>>

相关咨询

注册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