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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天审结17件安置房欠款系列纠纷案

大律师网 2015-01-19    人已阅读
导读:近日,当第17户安置房业主在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衡龙桥法庭签收民事调解书并履行缴款义务后,益阳东部新区诉益阳槐青庄园17户安置户欠缴房款纠纷系列案件在45天内圆满审结。东部新区是益阳发展的新龙头,在招商

  近日,当第17户安置房业主在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衡龙桥法庭签收民事调解书并履行缴款义务后,益阳东部新区诉益阳槐青庄园17户安置户欠缴房款纠纷系列案件在45天内圆满审结。

  东部新区是益阳发展的新龙头,在招商引资项目的征地拆迁过程中,东部新区与拆迁户签订了拆迁款补偿协议后,及时发放补偿款,提前发放安置房钥匙,确保了49户安置户安居乐业。但在清收安置房款过程中,有17户安置房业主对欠缴的190余万元房款以种种借口拒不缴纳,东部新区只得将这17户安置房业主诉至法院,要求收缴房款及逾期利息。

  赫山法院受理这一系列涉及拆迁纠纷的敏感系列案后,立即组织审理、执行部门认真研究案情,制定了依法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争取村支两委支持,侧重庭前调解工作,分化瓦解、重点突破的纠纷解决方案,并在不到两天的时间内,对17户安置户的100余万元银行存款进行了保全。法官将应诉、保全等诉讼文书一一送达给17户安置户的同时,及时与拆迁户所在的村支两委取得联系,邀请村、组干部协助开展庭前调解工作。为了打响头炮,尽快调处好第一件案件,取得示范效果。为此,承办法官筛选了一户被冻结存款额度可以全额支付安置款的拆迁户,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当该户安置户在调解协议上签名并缴清安置房款后,法官们分头走进安置户家中,通过上门宣讲法律、巡回办案,三十余天的不断努力,17户安置户在开庭前均签署了调解协议,并在立案后的第45天全部履行了缴纳安置房款的义务。该系列案的妥善处理,不仅支持了东部新区建设,防范了拆迁户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更重要的是维护了诚实信用的社会风气和稳定有序的经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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