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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公务员连续两年“不称职”将被辞退

大律师网 2015-01-21    人已阅读
导读:南昌公务员连续两年“不称职”将被辞退中广网南昌12月9日消息(记者范存宝)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9时26分报道,从12月中下旬开始的江西省南昌市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对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

  南昌公务员连续两年“不称职”将被辞退

  中广网南昌12月9日消息(记者范存宝)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9时26分报道,从12月中下旬开始的江西省南昌市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对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公务员将予以辞退。

  2009年南昌市公务员年度考核从本月的中下旬开始至2010年2月底前全部结束。考核对象为列入实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非领导成员公务员。各级各部门将围绕公务员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结合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全面考核公务员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工作实绩主要包括工作完成的数量、质量、效率,以及业务工作在全国或全省、全市范围内所产生的实际效果、获得表彰奖励和服务对象满意程度等情况。

  公务员年度考核将对照《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中规定的确定各个等次的标准条件,在平时考核、个人总结、民主测评、主管领导提出考核等次意见的基础上,研究确定被考核公务员的考核等次。

  对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对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的公务员,将会有针对性地组织能力素质培训,进一步促进公务员能力素质的提高。对于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等次人员,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不称职”等次人员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并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予以辞退。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将按管理权限和工作程序报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所在单位按奖励权限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

  此外,对任意简化程序、突破优秀比例的,市组织人事部门将不予考核备案并予以纠正;对未经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备案的,不予核发年终奖金;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违规发放年度考核奖金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确保依法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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