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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劳务派遣 政府部门首先要自查自纠

大律师网 2015-01-21    人已阅读
导读:中工网北京3月11日电(记者 于宛尼)今年修改《劳动合同法》的消息,在出席全国两会的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中引起热烈反响。今天,记者就此采访全国人大代表、昆明市市长张祖林时,他表示,规范劳务派遣,政府部门

  中工网北京3月11日电(记者 于宛尼)今年修改《劳动合同法》的消息,在出席全国两会的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中引起热烈反响。今天,记者就此采访全国人大代表、昆明市市长张祖林时,他表示,规范劳务派遣,政府部门首先要自查自纠。

  通常来说,国有单位、事业单位甚至是政府机关受人员编制所限,在单位规模发展壮大后,编制内人员无法满足工作负荷便使用一些劳务派遣工。这些员工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务公司签合同。

  张祖林代表称,很多企业愿意使用劳务派遣工,应该是为了降低成本。此时,站在一旁的一位电视台记者插话说,“张市长,您只说了其中一方面,现在事业单位、政府机关也大批使用劳务派遣工,我在电视台就是劳务派遣工,这一身份使我‘同工不同酬’,也很难有晋升机会。”

  张祖林认为:“这样既不利于个人发展,也不利于用人单位,员工没有归属感怎么能爱岗敬业?”

  张祖林表示,规范劳务派遣,政府部门首先要自查自纠,严格追责。他认为,国家应尽快完善《劳动合同法》,明确劳务派遣身份的员工“同工同酬”的权利。“现在讲社会公平,首先要机会公平。现代社会如果还因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工‘血统身份’的不同导致待遇不同,就是一种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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