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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工资局关于生产自救工人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失效]

大律师网 2015-01-21    人已阅读
导读:安徽省劳动局:六月二日劳配字第217号来文收悉。对所提问题,经与有关部门研究后,答复如下:由劳动部门组织进行生产自救的失业工人,在生产自救单位转化或合并到地方国营企业以后仍然继续工作的,他们在生产自救单位
安徽省劳动局:   六月二日劳配字第217号来文收悉。对所提问题,经与有关部门研究后,答复如下:   由劳动部门组织进行生产自救的失业工人,在生产自救单位转化或合并到地方国营企业以后仍然继续工作的,他们在生产自救单位连续工作的时间,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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