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是70年代入伍,90年代初从部队直接转业到××厂的,××厂破产后,他选择了终止合同领取经济补偿金。经过自己测算,能拿到四万多元经济补偿金。到领钱那天只发给他三万多元。理由是经济补偿金的计发是按本企业工龄计算,孙×企业工龄才十年,但是孙×拿出文件,文件明文规定:军队转业干部军龄可算作本企业工龄,企业立即纠正了错误,把在部队的军龄加上,发给孙×四万多元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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