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危机中,一些企业借“减负”降低职工保障,女职工权益保护也遇到难题。中华全国总工会近日下发《关于加强企业工会女职工工作的意见》,要求凡是企业工会中有10名以上女会员的,都应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女职工组织将保证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