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工资规定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5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也就是说,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有两个最低标准需同时符合:一,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即使派往外地上班,也以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为准;二,不得低于用人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转正后工资的80%,两者可由用人单位任选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