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条件进行综合评价,为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保护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
您好,有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工作时间哺乳时间如何安排?
律师解答: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相关法律知识:
吉林省劳动保护条例
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于劳动保护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依照有关规定起草劳动保护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地方标准;
(二)制定劳动保护工作规划、计划和管理目标;
(三)综合协调劳动保护工作;
(四)报告、统计、分析职工伤亡事故并组织调查和处理;
(五)组织劳动保护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六)组织劳动保护科学研究及其成果的鉴定和推广;
(七)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条件进行综合评价,为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保护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
(八)综合指导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劳动保护工作;
(九)依法对劳动保护实施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