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可以要回我的加班费吗

大律师网 2015-01-26    人已阅读
导读:单位欠我2005年10月到2008年1月的加班费,2009年3月单位污陷,我说我收了厂家的钱,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我没收,让单位拿出证据,单位却拿不出来,我不同意我的解除劳动合同,我和单位也没签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
单位欠我2005年10月到2008年1月的加班费,2009年3月单位污陷,我说我收了厂家的钱,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我没收,让单位拿出证据,单位却拿不出来,我不同意我的解除劳动合同,我和单位也没签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从3月份到现在单位没给我开工资,但却一直在给我交保险,我于2009年6月到劳动局申请仲裁,想要回单位欠我的加班费,劳动局说我已经超时效,不予受理,我想问一下,像我这种情况,能要回我的加班费吗,具体依据是什么?哪个法律的哪一条哪一款? 已经超过诉讼一年时效,仲裁机关不受理是有依据的.你好! 你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有关规定,仲裁不受理的案件可向法院起诉的。建议委托律师代理,仲裁不受理,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解决。建议聘请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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