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月起,辽阳市将上调最低标准,市内白塔区、文圣区等5区执行每月750元的标准,辽阳县、灯塔市执行每月650元的最低工资标准。 此次调整,除上调各县(市)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外,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上调。其中,白塔区、文圣区、宏伟区、弓长岭区、太子河区由每小时5.3元调整为每小时7元;辽阳县、灯塔市由每小时4元调整为每小时6元。